关于申报2012年度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的通知
根据《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2012年度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就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项目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和科研人员。
2、主持厅级以上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。
3、主持校级科学研究基金且尚未结题(含青年教师启动项目)者和在读研究生不得申报。
二、项目类别:2012年度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类别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重点项目的申报数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申报总数的20%,重点项目未通过评审的不得转评为一般项目。
三、项目类型:2012年度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类型分自然科学基金、社会科学基金和科技开发与应用(需提供与企业或合作单位的意向书)基金共三类。
1、资助的项目必须是研究者所在的学科团队、所研究的学术方向相一致的项目。
2、优先资助与我区、我校的发展紧密相关的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项目。
3、为配合学校质量提升年活动,优先资助涉及学科体系创新、学术观点新颖和研究方法创新的项目。
五、申报与评审:2012年度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采取个人申报,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并排序推荐,学校聘请专家进行评审(重点项目、科技开发与应用类需答辩评审),校基金委员会审定等方式进行。
六、资助与立项:2012年度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资助额度为: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.5万元,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1.2万元;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为0.6-1.0万元,社会科学类为0.5-0.8万元;科技开发与应用类重点项目3-5万元,一般项目2万元。
七、预期成果:要求重点项目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;一般课题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,且在发表论文时,只标注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基金项目资助,与其他项目同时标注的论文不予结题。开发类项目应有明确的经营效益(转入学校账户)或获批专利、软件著作权证书等,此类项目所写的论文、研究报告不予结题。
1.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,起至日期统一为2013年1月—2014年12月。
2.申报2012年度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需填写《金沙集团3354.c.c的特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》一式3份,申请书请在科技处网页(校级相关表格)下载。
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学院内提交截止:2012年10月25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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